1. “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和“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 为对人类和动物的健康及环境的保护,合理、充分地使用自然资源,倡导降低自然资源的浪费 性消耗和防止污染,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
类对木材、金属和其他材料进行旋转、碾磨、磨光、研磨、锯开、切割、修剪、钻孔、打孔、折叠、 弯曲或类似加工的工具;用于铆接、打钉或者拧紧或除去螺钉或类似用途的工具;用于割草或其他园林作业的工具等。
1.1 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
指令以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制定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的预防、回收和安全处置的原则,要 求建立区别于市政垃圾的分类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独立收集体系,防止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无序遗弃,规定废弃物的再利用或再循环使用及其他形式的回收,以减少废弃物的处理。
指令规定了制造商应全部承担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责任和费用;规定了历史废弃物费用由目前市场占有者按比例分摊的原则,并界定历史废弃物的时间年限为
在
——回收率达到75%以上;
——组件、材料、物质再利用和再循环率达到50%以上。
新产品销售时,不向购买者单独列明收集、处理和环保处置的费用,但在指令生效后的8 年过 渡期内,允许制造商在出售新产品时向购买者出示在进行环保式收集、处理和处置时的费用,但不能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电动工具产品制造商在新产品开发中应重视:
——电动工具产品的开发、制造、使用倡导降低自然资源的浪费性消耗和预防污染;
——电动工具产品的结构设计要有利于结构分解和回收,部件、材料的再利用和循环。不应采 用专用设计或加工工艺阻碍回收和再利用、再循环;
——废弃电动工具的最佳的处理、回收及再循环技术必须要确保人类健康和实现高水平的环保;
——
——指令涉及的责任对象是“制造商”。即用自己品牌生产并销售电子电气设备和自己品牌再销售由其它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或专业从事向成员国进口或出口电子电气设备者。我国的电动工具生 产企业大多受贸易商委托按其制定的品牌进行生产,而非制造商应不属于涉及对象。但是,由贸易商承担法定责任的制造商是不愿自觉承担指令中关于废弃物收集费用,尤其是历史废弃物收集费用的责任,必定提出向我国电动工具出口企业转移承担指令的法定义务而成为涉及责任者的执行者,必须引起充分重视,研究应对策略。
1.2 关于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
指令规定产品和加工过程中限制使用对人类健康、动物和环境形成危险的有害物质,在确保减少有害物质对健康和环境形成危险,选择合适的保护水平,达到技术与经济的统一。
指令规定从
电动工具中的镉
——应用在电池式电动工具中的镍镉电池组(NiCd),可采用镍氢电池组(NiH)、锂电池(Li)
替代,但应研究解决大电流放电,充电等关键技术及采用的性价比。
——电源开关中的银氧化镉(AgCdO)触头,可采用银氧化锡(AgSnO2)触头替代,但应研究
解决AgSnO2 触头温升,加工性能差及由于添加昂贵的铟(In)导致材料成本提高。
——用于工程塑料着色剂的锌镉黄。
电动工具中的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
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是用作支撑带电零件工程塑料的阻燃添加剂,获得材料着火时,当火焰离开时能熄灭或阻止材料继续燃烧的阻燃目的,但以多溴二苯醚等为阻燃添加剂 的阻燃材料在
电动工具中的铅
铅在电动工具用于高温融化的焊料中,在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了85%。锡铅焊料合金主要用在导线引接线的焊接绕组,引线与换向器联结、电子调速、控速电动工具的电路板焊接等部位。
可采取的措施有:
——绕组引线与换向器联结采用点焊工艺,制定工艺导则,废除锡焊工艺;
——引接线联结采用压接工艺,或弹性联接件的插接工艺等。
电动工具中的六价铬
六价铬在电动工具中主要用于金属零件表面处理。可采取不含六价铬的表面处理工艺。
1.3 专利技术
电动工具是一种机械化工具,属传统制造业。经过近百年的发展,技术比较完善,品种不断创新,应用日益拓宽,代表着动力工具的发展方向。国际上已形成了如德国BOSCH、美国
BLACK&DECKER、列支敦士登KILTI、日本HITACHI、MAKITA 等著名的跨国集团公司,有着驰名全球的品牌。这些制造商十分重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运用专利等法律手段保护着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在产品的主要销售国将各自的专有技术依法申请专利,以得到合法保护。各电动工具制造商在我国申请的专利主要是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因此,电动工具制造商在自主开发电动工具新产品时必须避开国内外电动工具制造商已在我国获得授权的专利技术,以免发生专利侵权而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附录二是自1995 年以来,国内外电动工具制造商在我国申请、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期(申请日期)和专利权人。专利的摘要可查询2001年以 来的《电动工具》期刊。
1.4 电动工具与电源的联接
出口电动工具产品的额定电压和频率要适应进口国的低电压配电网络的电压等级和频率
欧洲区域的低电压配电系统的电压等级,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气设备供电为交流400V/230V 系统,频率为50HZ;北美区域为交流190V/110V 系统,频率为60HZ;日本有交流170V/100V,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对以单相串励电动机驱动的各种电动工具产品,输入额定电压值的变化会导致电动机转速的改变而引起工具性能参数的变化;对以三相或单相异步电动机驱动的各种电动工具产品,电源额定频率的变化会引起工具性能参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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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电源联接装置件
电动工具产品的电源联接装置中的电源插头或电源进线插座及软电缆耦合器的型式、参数和尺寸要适应进口国在低电压配电系统中采用的电源插头插座及软电缆耦合器的型式、参数和尺寸。对使用在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上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选用相应电压等级的插头插座及软电缆耦合器,以防止误插入而造成危险。例如额定电压50V 以下的特低电压供电的电动工具电源插头或插座,其型式、参数与尺寸不能与额定电压为230V 的电动工具电源插头或插座通用。低电压配电中的电源联接插头的插销有圆销系统和偏销系统。圆销系统或偏销系统的插销型式、参数又有不同。例如原英联邦国家联接相线的圆销长度为
的型式、尺寸及参数。
1.4.3 振动和噪声
电动工具的旋转体的不平衡质量在运行时会产生振动和噪声。从安全角度上,噪声和振动是一 种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危害因素而应加以限制。IEC60745-1:199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第二版)的第6 章环境中对噪声和振动提出了要求,规定了具有限值和试验规范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但是,在该标准的2003 年第三版中删除了第6 章。我国等同采用IEC60745-1:2003
第3.2 版修订的GB3883.1-2004 中无振动和噪声的要求。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了EN50144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的系列标准中对振动和噪声有要求。规定了各种电动工具的噪声和振动的测量方法,但对噪声和振动的限值未提出明确的数值;规定了必须测量各种电动工具的噪声和振动值,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示。
欧盟正在研究、制定限制振动和噪声的技术法规,这是继安全、电磁兼容后的又一技术贸易壁垒。噪声和振动的限制又反映着电动工具制造业技术的进步,必须引起电动工具制造商的重视和充分的准备。
